非法走私害154隻品種貓咪枉死

最近這幾天討論度最高最熱門的新聞應該就是非法走私貓咪害死154隻貓咪需要被安樂死。

大批可愛的貓咪需要被安樂死,這件事情引起正反兩極化的討論。

身邊的朋友當然也不例外引起一波討論。

也有很多網友說為什麼不能修法,為什麼不能開放?

也有人說為什麼不檢疫過後再開放領養呢?

也有動保團體出來蹭一波聲量,說費用他們團體願意支付。

不過今天我們不討論情感面的問題,我們來討論數字面的部分。

也有很多人說願意支付半年的檢疫費用,那你知道半年的檢疫費用要多少錢嗎?

新聞報導的部分大多都是帶風向啊,沒有人提到關於實際"費用"的問題。

 

我們自己有從國外帶回貓咪,也經歷了差點就要面臨銷毀的情況,看到新聞也實在有所感,不過這部分就先不敘述了。

自國外輸入犬貓,有一些相關的規定,有興趣的人可以先搜尋一下,或有空的時候再分享。

國外輸入的犬貓,依規定都需要經過一定的程序,以及施打狂犬病疫苗後,需要再等6個月的時間,寵物到台灣之後,除了報關手續以外,接著要在檢疫局再待一個禮拜的時間。

我們接下來就來討論這個檢疫時間的費用。

依據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公告的收費方式(連結)

檢疫收費2020-03-19

隔離費用 (Fees) 係依據本局「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」所訂金額收費,收費項目如下 :
一 、 一般收費 (Regular condition) : 留檢 7 天共收費 NT 6,625 元(無健康檢查,不收健檢費)。
(一 ) 場地費 (Daily Quarantine fees) : NT 860 元 / 日,7日共計NT 6,020元。
(二 ) 檢測費 (Fees for Regular Diagnostic test) : NT 605 元 / 隻。

在國外有施打狂犬病疫苗,以及相關應施打的疫苗,入台後仍需要檢疫7天。這7天的時間的費用就是上述的6625元。

前面有提到如果沒辦理提出狂犬病疫苗施打證明,或是其他相關文件,就要面臨被銷毀或是需要自費隔離檢疫180天。

假設一週七天的費用是6625元,180天大約24週,費用6625*24=159000

那我們假設一隻的檢疫費用是16萬元,154隻的費用2464萬元
這些動保團體真的願意支付這些費用嗎?
喊著說願意支付費用救這些"品種"貓咪的人,你還真的願意支付嗎?

另外,這些走私的貓咪,通常也不是經過正常的飼養程序,其健康狀況也令人擔憂,在檢疫期間是否會生病還是發生什麼狀況,也無法得知,如果開放認養,先墊付了上述的檢疫費用,最後卻什麼也得不到,這樣子您是否能接受呢?
如果您願意支付前面說的16萬檢疫費用,這一次您雖然沒有救到他們。
但還有很多寵物等著你們去救援,希望您也可以救救其他還在收容所的貓咪或是寵物。

動保法確實應該要再修法,應該要嚴懲走私以及私繁的人。
近期也有貓咪同好提到,有人利用領養代替購買的漏洞,以假領養真買賣的方式,讓人"領養"品種貓咪,
碰巧這幾天新聞的討論串中,也有人提到相關的資訊,有興趣的人可以關注一下相關社團或是新聞的討論串。

如果你真的愛動物,愛貓咪,有很多米克斯等著你給他們一個家。
如果您的能力足夠,當然可以考慮其他品種的貓咪。
但請您給他們一個舒適的環境,以及一個安全的家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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